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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芳:行走在高墙内外的正义守护者

杭州检察 2021-04-28

近日,《浙江法制报》陆续刊登“最美检察人”先进事迹,深度展示Ta们的才华、担当和情怀。通过走近这群“最美检察人”,倾听他们的最美故事,感受他们的最美风采。


今天,杭州检察同步推出第9篇:建德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,林芳。


 “妈妈,看守所都是关坏人的吗?”

“看守所关押的,是犯了错或可能犯了错的人。”

“妈妈,你是不是也犯了什么错呀,怎么每天都要去看守所呀?”

“……”


这是建德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林芳与她女儿的一段对话。对林芳来说,每天去看守所报到,是她的日常工作之一。

在检察院,林芳是年轻人口中的“芳姐”。没有换上检察制服时,她温暖、恬静,看上去就像朴实的邻家大姐。但穿上制服,她就是认真、负责、专业的女检察官,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更是对她又敬又畏,有问题需要反映时希望能见到她,违规犯错时又最怕见到她。


作为一名驻看守所检察官,她细心办理每一起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。2016年,在对狄某等四人盗窃工地电缆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中,建德市检察院两次启动案件审查,认真对待每一名嫌疑人。狄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来自江苏农村,年龄偏大,文化程度偏低,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。在和其中的吕某谈话中,吕某向林芳反复哭诉,说自己只是帮着推了下光缆,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呢?针对他的不解,林芳认真和他解释共同盗窃的构成和认定,讲解法律的规定,并给他分析认罪的利弊后果。在林芳的耐心解释下,吕某幡然悔悟,认罪悔罪,该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办理工作也“水到渠成”。


为避免变更羁押后发生脱保风险,林芳还克服从无到有的困难,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审前调查,并对该案的四名嫌疑人和申请人反复叮嘱所应遵守的权利义务,确保了案件后期的诉讼工作顺利开展,该案也荣获了2016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省院践行“绿色司法”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。

“虽然是在押人员,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法律的保护。”抱着这样的“执念”,林芳认真核查每一在押人员提出的意见。每天她到监管场所后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和约见谈话的在押人员见面,无论是在押人员合理的意见还是不合理的意见,她总会认真倾听。


“检察官,我认为食品价格不合理,这个怎么比平时贵了五毛钱?”一次谈话中,一名在押人员向林芳“反映问题”。


虽然只是5毛钱的差异,但林芳后来不仅认真地查阅该食品的价格,还到各市场核对零售价格……


在看守所,林芳还兼着法律援助中心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法律援助站的工作,及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转交申请,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,无论是民事的,还是刑事的。


为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刑罚执行的公平,近年来,她认真核查核实建德市检察院历年来所有判处实刑未执行的700余案件执行情况,针对排查出来未执行的案件,建议相关单位履行职责予以收监执行。

因为一直以来的认真和敬业,林芳连续多年被评为建德市优秀公务员,荣立多个个人三等功并入选杭州市监所检察三级人才库,获得浙江省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。她主办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获得省检察院优秀案件2件,省检察院精品案件2件,全国检察精品案件1件。


编辑 | 赵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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